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、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,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;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;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(包括同案犯);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。所称“重大犯罪”、“重点案件”、“重大犯罪嫌疑人”的标准,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,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情形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七十八条,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,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,应当减刑:
1、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;
2、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,经查证属实的;
3、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;
4、在日常生产、生活中舍己救人的;
5、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,有突出表现的;
6、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。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、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有“重大立功表现”:
(七)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,查证属实的,或者提供重要线索,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Tel:15026491946 QQ:47730654 Email:plato741@163.com
苏ICP备11080979号-7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1197
本站版权归fnlvshi所有,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,本站转载之资源,均为学习研究之目的,如若涉及版权,请联系站长审核后删除